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龙井市纪委市监委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为组员的“纪委监察委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络人,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廉洁龙井”微信公众账号发布省、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和相关新闻报道;利用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摸排线索,建立台账。综合运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在村部公示栏公开信访流程、互联网、微信等信访举报途径,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
强化责任,严肃问责。组织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意识。将查处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要任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强化责任追究。(龙井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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