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安图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守政治担当,勇于监督执纪,对黑恶势力果断出击、坚决“亮剑”。
强化领导,夯实责任。2月9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后,安图县纪委监委积极行动,先后召开常委会部署2次、扫黑除恶专项会议3次,专门研究和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并制定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强化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工作问责组,履行检查督办职责,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主动出击,深入摸排。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深挖细查,重点排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一是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政治巡察、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群众身边,主动挖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是从信访案件及在查案件中挖掘线索,对收集的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和认真对比,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正在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深挖案件中可能出现的黑恶势力和背后的“保护伞”。三是充分发挥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作用,对主要贴吧、论坛、微信、微博等进行监测,及时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等问题,捕捉党员干部、村干部参与黑恶势力违纪违法及事关社会稳定方面的内容,对从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予以查办。四是对近年来群众信访、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巡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梳理、大排查,排查重点人150余人,排查线索100余件。截至目前,共发现和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件,已对1名涉黑涉恶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健全机制,协调联动。由于黑恶势力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有的犯罪事实时间久远,加上信访举报匿名、反映问题不及时、百姓担心打击报复等因素,在监察对象范围、犯罪事实侦查、移送起诉等方面单凭一方的力量难以把问题线索查清、查透。安图县纪委监委从问题入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进一步充实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整合资源力量,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提高突破案件和调查取证的效率。另一方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日常协作、相互移送问题线索、检举控告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类和归口管理,健全线索集体排查,规范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突出线索核查重点,提升问题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苦练内功,增强本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到法律、土地政策和村民自治等多领域,在纪检监察机关中,精通法律、土地政策等相关人员相对欠缺。为此,县纪委监委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强监督、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一方面,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重点从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方面入手,采取领导领学、科室主任主讲业务、案件剖析、座谈讨论等方式,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同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及时更新纪律审查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掌握新的办案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从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和青年人才学院中选取熟悉法律、农村经济优秀专业人才等不同方面人才,建立人才库,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储备人才,并在纪律审查时根据问题线索情况优选配置。(安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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