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敦化市纪委市监委把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通过明确整治重点、拓宽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三项举措,坚决打赢涉黑涉恶腐败攻坚战,全面构筑敦化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利用暴力、宗族黑恶势力等影响把持基层政权、操纵换届选举;在扶贫资金使用、拆迁搬迁、集体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以权谋私、非法强占;寻衅滋事、对抗政府、缠访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插手项目建设,非法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建设;为非作歹、横行乡里,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密织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网络,把信访监督举报渠道延伸到群众身边,鼓励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提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现监督举报全覆盖;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协调组织财政、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涉黑涉腐问题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多轮次、多渠道开展巡察,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做到巡察监督“无死角”,及时精准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处理。对调查核实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不管涉及到谁、不管什么事,市纪委市监委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坚决做到立查立处立曝光,绝不姑息。对整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对严重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监督责任。(敦化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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