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延吉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理念和工作方法,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夯实业务基础,规范办案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省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工作流程》要求,延吉市纪委监委为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出台《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程(试行)》、《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规程(试行)》、《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做到边试行、边改进,进一步完善、规范办案流程。
整合办案资源,寻求创新突破。进一步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能,畅通组织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增强反腐败“一盘棋”意识。重大案件实行联合办案、协作办案,并印发《中共延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办法的通知(试行)》,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信息共享、随时联动,实现“纪法衔接”的创新突破。
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审查质量。规范执纪审查谈话工作,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安全办案有机结合,强化监督审查,严明办案纪律,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并派专人管理和监督谈话室的使用情况。同时,下发《执纪审查谈话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关于规范使用谈话室的通知》、《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对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对每个案件谈话的录音录像做到同步存储。(延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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