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丛红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丛红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或单独骗取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或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丛红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腐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特权思想严重,贪欲膨胀,中饱私囊,“靠山吃山”,利用外贸专项资金审批权,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丛红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