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对辽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长期占用他人车辆;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腐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欲膨胀,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炜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